一、艾的性能
通過長期實踐,人們在很早以前就知道艾是一種灸用最好的原料。現(xiàn)代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地球上的植物葉子的脈絡惟有艾葉最均勻,早在三千年,聰明的中國人就發(fā)現(xiàn)了艾用作灸的原料最為適宜。 艾,是一種中藥,為多年生草本,葉似菊,表面深綠色,背面灰色有茸毛。性溫芳香,五月采集,葉入藥用。以湖北蘄州者為佳,葉厚而絨多,稱為蘄艾。 艾葉能宣理氣血,溫中逐冷,除濕開郁,生肌安胎,利陰氣,暖子宮,殺蛔蟲,灸百病,能通十二經(jīng)氣血,能回垂絕之元陽。用于內服治宮寒不孕,行經(jīng)腹痛,崩漏帶下。外用能灸治百病,強壯元陽,溫通經(jīng)脈,驅風散寒,舒筋活絡,回陽救逆。 艾用于灸法,其功效確非我們意想所能及的。艾火的溫熱刺激能直達深部,經(jīng)久不消,使人發(fā)生暢快之感。若以普通火熱,則只覺表層灼痛,而無溫煦散寒之作用。灸法也和針法一樣,能使衰弱之機能旺盛,也能使亢進之功能得到抑制。虛寒者能補,郁結者能散,有病者能治,無病者灸之可以健身延年。
二、艾絨的制法
明代藥物學家李時珍在《本草綱目》里說:“凡用艾葉,須用陳久者,治令軟細,謂之熟艾,若生艾,灸火則易傷人肌脈”。 因此,必須用陳久的艾葉,而且越陳越好,有“七年之病必求三年之艾”的說法,這也確有道理,因新艾含揮發(fā)油多,燃之不易熄滅,令人灼痛;陳艾則易燃易滅,可以減少灼痛之苦。
艾絨必須預先備制。取陳艾葉經(jīng)過反復曬杵,篩選干凈,除去雜質,令軟細如綿,既成為艾絨,方可使用。而艾絨又有兩種,以上法炮制者為粗艾絨,一斤可得六、七兩,適用于一般灸法。如再精細加工,經(jīng)過數(shù)十日曬,篩揀數(shù)十次者,一斤只得二、三兩,變?yōu)橥咙S色者,為細艾絨,可用于直接灸法?,F(xiàn)在有機制艾絨成品出售,也是作印泥的原料,用于直接灸法,物美價廉,可以選購。細艾絨用放大鏡一看,好像一堆小毛毛蟲,干干凈凈,沒有一點雜質。日本有傳承幾百年的名牌艾絨商家,如東京“釜屋會社”,釜屋牌艾絨有三百多年歷史了?,F(xiàn)在主事者是第十一代傳人。還有“三惠貿易會社”等等,他們的貨源多來自中國,釜屋一家一年產(chǎn)艾絨就達十余噸之多。
三、艾卷的制法
各種艾卷市場有成品出售,可以選購使用,制法這里從略。
艾炷形狀大小及使用的原則
艾葉經(jīng)過加工以后,稱為艾絨。艾絨做成一定形狀之小團,稱為艾炷,艾炷燃燒一枚,稱為一壯。 艾炷之形狀大小,因用途不同而各異。如用于直接灸,必須用極細之艾絨,一般如麥粒大,做成上尖底平、不緊不松之圓錐形,直接放在穴位上燃燒;用于間接灸法,可以用較粗之艾絨,做成蠶豆大或黃豆大,上尖下平之艾炷,放在姜片、蒜片或藥餅上點燃。用于溫針灸法則做成既圓又緊、如棗核之大小及形狀,纏繞針柄上燃燒;用于艾卷灸,做成既勻又緊,如蠟燭之大小及形狀的長條,點燃后溫灸之。 每次灸之壯數(shù)多少及大小,以病人、病程、病情、病位、補瀉、穴位、有無受灸經(jīng)驗,是否要求化膿及氣候等等條件而定,大致如下:成人體壯、新病、病重病急、實熱疼痛、病在臟腑者,用瀉法;穴位在腹背四肢、有受灸經(jīng)驗、化膿灸、氣候寒冷者艾炷宜多宜大;婦女、兒童、年老體弱、久病、病輕病緩、虛寒麻木、病在四肢頭項者,用補法;穴位在頭項、手足末梢、無受灸經(jīng)驗、非化膿灸者或在天氣炎熱時,艾炷宜少宜小。
施灸壯數(shù)和療程
每燃燒一個艾炷為之一壯,每灸一次少則3~5壯,多則可灸數(shù)十壯、數(shù)百壯。至于施灸的時間長短原則是:灸從久,必須長期施行方能見功,這是指慢性病而言。一般前三天,每天灸一次,以后間隔一日灸一次,或間隔兩日灸一次,可連續(xù)灸治一個月、二個月、三個月,甚至半年或一年以上。如果用于健身灸,則可以每月灸三五次,終生使用,效果更好。如果是急性病、偶發(fā)病,有時只灸一、二次,就結束了,以需要而定,不必限制時間和次數(shù)。如果是慢性病、頑固性疾病,間日或間隔三、五、七日灸一次均可。要根據(jù)具體情況全面考慮,這樣和用藥的分量一樣,無太過不及之弊。《醫(yī)學入門》上說:“針灸穴治大同,但頭面諸陽之會,胸膈二火之地,不宜多灸,背腹陰虛有火者,亦不宜多灸,惟四肢穴位最妙,凡上體及當骨處,針入淺而灸宜少,下肢及肉厚處,針可入深,灸多無害。”這是說:頭面及胸膈以上,均不宜多灸;下肢及肉厚處,多灸不妨。在臨床上,凡肌肉偏薄之處,骨骼之上,以及大血管和活動關節(jié)、皮膚皺紋等部位,均避免直接灸法;凡肌肉肥厚之處,尤其是背部俞穴多灸長灸無妨。任何灸法均可使用。
灸的程度及用量
至于灸的程度,前人有成熟的經(jīng)驗。如《醫(yī)宗金鑒》上說:“皮不痛者毒淺,灸至知痛為止;皮痛者毒深,灸至不知痛為度。”這是指外科灸療癰瘡毒而言。更具體地說:“凡灸諸病,必火足氣到,始能求愈。然頭與四肢皮肉淺薄,若并灸之,恐肌骨氣血難堪,必分日灸之,或隔日灸之,其艾炷宜小,壯數(shù)宜少。有病必當灸巨闕、鳩尾二穴者,必不可過三五壯。背腰下皮肉深厚,艾炷宜大,壯數(shù)宜多,使火氣到,始能去痼冷之疾也。”
以上說法,使我們領會到,灸法既是一種溫熱刺激,就必須達到一定的溫熱程度,決不能浮皮潦草,用艾煙薰烤,表熱里不熱,就算是灸法,結果達不到治療的目的,還誤以為灸法無效,這才真正是“灸不三分,是謂徒冤”(白吃苦頭)。古人多主張用直接灸,如《針灸資生經(jīng)》上說:“下經(jīng)云:凡著艾得灸瘡發(fā),所患即差,不得瘡發(fā),其病不愈。”這是說每灸必須化膿,病才能痊愈?,F(xiàn)在我們除有意識地使用化膿灸法以外,一般灸法不要燒傷太重,成為灸瘡,只要長期施灸,也同樣有效。
總之,一般說直接灸之艾炷,以麥粒大小為適宜,一般成年人,每穴五、七、九壯,小兒灸三、五壯,每次取三、五、七穴為標準。臨床上可適當伸縮艾炷之大小穴位及壯數(shù)。如用于外科,灸闌尾炎或疔癰初發(fā)時,可在合谷、手三里、闌尾等穴,每次灸百壯左右,一日灸二、三次,會使炎癥消散,促使其化膿,收到意外的效果。